各单位、部门:
校名、校训、校徽是大学形象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学校的文化传承、办学理念、精神底蕴与人文内涵,彰显学校的个性和特色,反映学校的精神与风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标识形象,保证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使用的规范统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名标准字
(一)中文校名标准字:
正稿
反白稿
标准制图
(二)英文校名标准字:
Haihua College,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字体:Helvetica经典字体)
正稿
反白稿
标准制图
二、校训标准字
正稿
反白稿
标准制图
三、学校校徽标准
正稿
反白稿
墨稿
四、校名与校徽组合方式
横版
竖版
上下版
五、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规范使用要求
(一)为保证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的字体、颜色。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的规范使用,在制作文化产品(如名片、网站、宣传品、PPT模板、文化纪念品等)时应规范使用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方案。
(三)复制使用新校徽时,其色值和比例应严格按照规定复制。在使用中需要放大缩小,应严格按照整体结构和比例,等比例地放大、缩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其整体结构、比例、色值和字体的形状。需要制作立体图形时,其圈线、字体、主体图案应凸出,其他部位要凹进。
(四)学校标准字及新校徽属学校无形资产。未经授权,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应承担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
(五)如有使用不规范现象,请于2020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
(六)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等规范样式图片和矢量文件可拷贝。
各单位、部门务必切实做好新版标识的宣传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原有设计,同时严格执行学校校名、校训标准字及新校徽使用的相关规定。希望广大师生继承学校优良传统,努力学习,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校徽寓意.docx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