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参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治人才的的培养,今年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实施了“检校合作”计划,并接收2名海华学生入院实习。
随后实习就业指导中心潘老师,于庄河北站,对16级法学专业学生王小霓和图书馆专业学生洪胜涵进行接站服务,将其送至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并为其安排住宿及其他相关事宜。
潘老师驱车送两名学生至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并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进行就学生就业实习的交接工作。
实习期间,市检察院同我院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培训工作。实习实行导师制,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市检察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