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首届学生会成立大会于5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在教学楼B404召开。本次大会由法律系团总支副书记唐黎主持,法律系首届学生会成员40余人出席。莅临本次大会的老师有:学生处处长臧楠、教务处处长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法律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依朋、法律系教学秘书吴镇洲、法律系辅导员周鑫。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首先,由教务处处长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老师致辞。王树海老师代表法律系团总支及全体师生对首届学生会的成立及入选学生会的全体同学表示衷心的祝贺。他指出,本届学生会的成立是法律系成立以来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系学生工作的一件大事。作为学生会的一员,应该树立三种意识、具有两种精神、遵守三个准则、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即树立形象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行动准则,服从领导、纪律严明的组织准则,勤于思考、精益求精的工作准则。且在工作期间,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学生干部与老师的关系。
其次,由法律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依朋老师公布法律系首届学生会干部名单。同时,他希望学生会所有成员都能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本会宗旨,永葆理想主义情怀,扎扎实实做事,营造平等氛围,摒弃庸俗习气。
最后,由法律系学生会主席王东旭发言,他表达了对学生会未来发展的期待,也对自己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带领学生会全体成员宣誓。
学生会成立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系学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同时也对学生会成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学生会成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做好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让国梦与青春梦在绚烂的年华里交相辉映,溢彩流光!
(信息员:吴镇洲)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