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上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副院长赵春玲一行,与庄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锋等相关负责人就合作交流事宜进行会谈,随后双方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并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双方的合作是实现优质司法资源进高校,优质司法资源转变为优质教学资源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同承担起人才培养任务,构建人才培养共同体的一次合作;是大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合作,意义重大而深远。此次合作,不仅是一个合作协议的顺利签署、一个教学实践基地的顺利落成,还是学术与实践相融合、相交流、相学习的推进。
最后,双方与会人员在愉快、详和的氛围中结束会谈,并合影留念。
(信息员:王允泽)